

很多公司為了“寵愛”員工
還會給員工發放除了工資績效獎金之外的
各種各樣的福利
比如餐補、交通補貼、住房補貼等各種補貼、津貼
收錢這種事
我們當然愿意了
但是這些錢到手,也存在一個問題
我們需要納稅嗎?
怎么納?納多少?
帶著疑問一起來看看吧
ps:負責薪酬績效的同學請格外注意
01公司發放餐補需要繳納個稅嗎?
關于公司為員工發放餐補,有兩種納稅情況:
1、需要繳納個稅的情況:
一般,用人單位向員工發放餐補福利,這種情況則需要將餐補計入薪酬所得,并按照相關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2、不需要繳納個稅的情況:
員工在工作當中因出差產生的餐費,在標準內領取含餐補在內的差旅費補貼,這種情況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員工因公不能在工作單位或返回就餐,根據實際誤餐頓數,按規定標準領取的誤餐費,不扣繳個人所得稅;
部分用人單位會為員工制定加班餐飯報銷制度,給予員工一定額度的加班訂餐報銷。員工因加班領取的餐費報銷,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注意:關于員工的差旅餐補和加班餐補并沒有具體的標準,企業可根據情況來制定。
02公司發放交通補助需要繳納個稅嗎?
關于公司為員工發放交通補助,有兩種納稅情況:
1、需要繳納個稅的情況:
用人單位給員工發放交通補貼福利,超過標準的需要并入工資薪金所得,并扣繳個人所得稅。
員工私人車輛用于公司經營活動,且在此之前沒有與公司簽訂租車合同或協議,由公司直接報銷相關費用的,則需要納入個人所得,并繳納個人所得稅。
2、無需扣繳個稅的情況:
公司為報銷員工因公外出所產生的的交通費用及補貼,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03公司發放通訊補助需要繳納個稅嗎?
關于公司為員工發放通訊補助,有兩種納稅情況:
1、需要繳納個稅的情況:
用人單位用現金為員工發放通訊補貼的,應當計入工資薪金所得,并根據相關規定扣繳個人所得稅。
2、無需繳納個稅的情況:
用人單位購買手機為員工配備工作機,員工使用工作機所產生的通訊費用由公司承擔,發票開給公司,員工不需要扣繳個人所得稅;
員工使用個人手機用于公司經營業務,憑發票報銷通訊費,標準內不需扣繳個人所得稅,超標準部分并入工資薪金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
04公司發放住房補貼需要繳納個稅嗎?
關于公司為員工發放住房補助,有兩種納稅情況:
1、需要繳納個稅的情況:
用人單位以現金形式給員工發放住房補貼的,需并入工資薪金所得,并按照規定扣繳個人所得稅。
2、無需繳納個稅的情況:
用人單位為員工租賃房屋供員工居住,員工所產生的房費由公司承擔,所開具的發票交由公司,員工個人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05公司發放勞保用品需要繳納個稅嗎?
關于公司為員工發放勞保用品,有兩種納稅情況:
1、需要繳納個稅的情況:
用人單位以“勞動保護”的名義向員工發放的實物以及貨幣性資金,應當并入工資薪金所得,并按照相關規定扣繳個人所得稅。
2、不需要繳納個稅的情況:
用人單位根據員工實際工作需要,為員工發放屬于工作條件的勞保用品,這種情況不屬于個人所得,不扣繳個人所得稅。
06公司組織旅游需要扣繳個稅嗎?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以免費旅游方式提供對營銷人員個人獎勵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11號)規定:
對商品營銷活動中,企業和單位對營銷業績突出人員以培訓班、研討會、工作考察等名義組織旅游活動,通過免收差旅費、旅游費對個人實行的包括實物和有價證券等在內的營銷業績獎勵,應根據所發生的費用全額計入營銷人員應稅所得,依法征收個人所得稅,并由提供上述費用的企業和單位代扣代繳。
其中,對企業雇員享受的此類獎勵,應與當期的工資薪金合并,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對其他人員享受的此類獎勵,應作為當期的勞務收入,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07單位發放購物卡等福利需要繳納個稅嗎?
用人單位為員工發放購物卡等福利,應并入工資薪金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
注意:很多職場人對這一條可能存疑,但它卻具有法律依據。關于單位為員工發放的購物卡是否納稅的問題,其爭議的關鍵點在于購物卡是否應計入工資薪金的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關于工資薪金所得的界定,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第十條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
為員工發放購物卡屬于“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且不屬于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按規定由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08單位為企業股東報銷費用是否需要扣繳個稅?
為企業股東報銷其購買私人用品所產生的費用,應按股息紅利所得扣繳股東個人所得稅。
注意:很多職場人對這一條可能存疑,但實際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關于工資薪金所得的界定,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第十條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以說單位為企業股東報銷其購買私人用品所產生的費用,也應按股息紅利所得扣繳股東個人所得稅。
09解除勞動關系補償金是否需要扣繳個稅?
假如有員工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公司需要根據相關法律向該員工支付補償金,此時,員工個人獲得的補償金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這是因為《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規定,對于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
但并非全部補償金都需扣繳個稅,這其中還有三個減除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中規定了三個減除項:
1、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三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稅發〔1999〕178號文件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來源:青島市人力資源協會